AI 與 Commons:一份閱讀書單

原文由 Jack Hardinges、Rebecca Ross、Sarah Hinchliff Pearson 撰寫、譯文由 Lucien C.H. Lin 整理,併採 CC-BY-4.0 發布。 大型 AI 模型對數位共享資源 (digital commons) 造成什麼影響?我們(CC參與者)應該如何因應?作為支持內容的創作者與管理者適應 AI 未來變動的工作職志之一,我們在此分享一些近期文章與想法,這些內容正形塑我們對這個議題的看法。 我們這裡在 Creative Commons,有一個目標:在人工智慧發展之下,捍衛並維護數位共享資源。 近期我們推出了一個新的框架,叫做 CC signals–AI 訓練偏好信號輔助機制,提供大型收集內容的管理者一種新的方式,讓他們可以表明自己對於機器(以及掌控者)應該如何回饋共享資源 (commons) 的偏好。 在我們發展這套方案時,我們從合作夥伴、社群與其他利害關係者的工作中獲得靈感。我們特別關注以下議題: AI 爬取器 (AI scrapers) 如何重塑網路 著作權、勞動、監控與抗爭 資料授權新經濟的效應 更道德的 AI 與經過同意之資料治理等新興構想 我們在這些主題上大量閱讀!以確保面對不斷展開的 AI 未來,CC signals 能成為保護共享資源裡一系列多元解決方案中的一部分。以下是一些正在影響我們思辨的文章與資源: Cloudflare 推出一個市場,讓網站可以向 AI 機器人收取爬取費用 — Maxwell Zeff,TechCrunch https://techcrunch.com/2025/07/01/cloudflare-launches-a-marketplace-that-lets-websites-charge-ai-bots-for-scraping/  資料開放的法律摩擦:AI … Read More “AI 與 Commons:一份閱讀書單”

可以使用 CC 授權的素材來訓練 AI 嗎?

「是否可以合法取用他人以 CC 授權條款發布之資料與素材,用於生成式 AI 模型的訓練?而訓練完成後的模型及其輸出,是否仍受原 CC 授權條款的拘束?若可取用,使用上的界線為何?若不可,又會涉及哪些法律風險?」

若採極短版的模式來回應前述提問:

1、原則上是可以的。從著作授權的角度,使用依 CC 授權釋出的素材來進行 AI 訓練,在法律上通常是被允許的。
2、但訓練後的產出是否仍受原 CC 授權條款拘束,關鍵在於原著作表達是否仍具體呈現。若是,其對應的 BY(姓名標示)、SA(相同方式分享)、NC(非商業使用)、ND(禁止改作)元素皆可能產生效力。
3、除非使用情境僅涉及探勘事實資訊(Text and Data Mining, TDM)或可主張合理使用且成功抗辯,否則仍須遵守 CC 授權條款所附帶的義務與限制。

代轉 Creative Commons Global 的社群意見徵集調查!

Creative Commons 致力於成為一個促進合作、讓知識自由流通,並賦能社群共同塑造共享未來的夥伴。 目前正透過社群問卷廣泛徵求意見,期望在社群回饋的基礎上,作為未來在治理、溝通與參與策略上調整的重要參考。 調查將開放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,誠摯邀請有興趣的朋友填寫線上問卷,分享您對 CC 社群的看法與期待。 調查說明頁面: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2025/05/15/the-next-chapter-strengthening-the-creative-commons-community-together/ 調查問卷(英文):https://forms.gle/vaPTSG2j9x8TjKtz8

CC於2024年AIPREF會議發表對AI訓練列入偏好信號輔助的推動態度

Creative Commons強調在AI時代,應重新思考和建立新的工具與方法,以補充現有開放授權機制之不足,並推動AI生態系統,能正面、正向的朝向公眾利益發展。 有幾項重點: 1、不認為全有或全無的機制是解決方案。2、需要一組新的工具來補充CC授權條款。3、研議採用偏好信號(Preference Signals)協助創作者表意,其作品得否被用於AI訓練用途,並設立研究目的或文化備存目的為啟動條件。也就是說,透過meta-data註引的方式,著作權利人將可以對AI爬蟲機器人指示,其素材得否用於AI訓練、或於何種情境下容許用於AI訓練,並可搭配現有的公眾授權機制來進行補充。4、目前這些偏好信號尚不具法律拘束力,但能為生成式AI世界裡的分享與再使用,建立新的規範與文化,並弭平爭議。5、優先發展「為公眾利益而生」的AI,同時處理少數大型玩家壟斷利益的風險。6、透過持續對話集體定義並推動一套新的分享與再使用的規範,以符合AI世代共享資源的發展需求。 正式說明文件全文,請參照出處鏈結:https://www.ietf.org/slides/slides-aicontrolws-creative-commons-position-paper-on-preference-signals-00.pdf #PreferenceSignals #AI治理 #ResponsibleAITraining #CreativeCommons

《CC @ SXSW: Protecting the Commons in the Age of AI》討論摘要

​Creative Commons(CC)於2025年4月9日發表的文章《CC @ SXSW: Protecting the Commons in the Age of AI》,​探討了在人工智慧(AI)時代下,如何保護與推動開放的共享資源(commons)。​此篇文章回顧了CC在德州奧斯汀舉辦的SXSW活動–「Open House for an Open Future」,與 Project Liberty Institute 資深學人唐鳳及作家Cory Doctorow進行了深入對談。 該場對談的討論重點有: 1、技術自主權的爭取:從印表機墨水補充到醫療呼吸器等關鍵技術,越來越多技術事項受到額外契約的限制。​因此,開放運動不僅要促進內容共享,還應擴展到支持人們自由修復、修改和使用技術的權利,確保技術的自由化。 2、從抵抗到建立替代方案:開放運動應超越單單對抗企業限制,進展到積極創建可行的開放替代方案。​例如,g0v(零時政府)活動展示了去中心化、使用者控制的平台,能如何對抗壟斷性的數位生態系統。 3、退出權作為變革的槓桿:提供用戶離開限制性平台的選擇權,當能有機會影響企業行為。​如 Free Our Feeds 和Bluesky等計畫,即志在創建可信賴的退出策略,不讓用戶只能被困在剝削性的數位環境。 4、超越著作權–開放與創新的新框架:雖然Creative Commons起初是作為解決著作權限制而發展,但未來應關注更廣泛的議題,如支持開放共享的基礎設施、倫理性的AI發展,以及對社群培力的開放治理模式,而不能受限於過往僅是降低企業控制的面向。​ 5、重拾開源與自由軟體的精神:開放運動必須重新連結其倫理根源,強調創作、共享和創新的自由,而非僅只是為了效率而去進行開放。​這包括抵抗企業對「開放」一詞的挪用和攫取,確保技術進步是服務於公眾利益,而非私人利益。 另外,AI時代下的偏好信號(Preference Signals)也一併被進行了討論和梳理。隨著AI的普及,僅依賴著作權法和基於著作權法推衍的CC授權,或已不足以作為AI訓練的因應機制。​因此,CC提出了偏好信號的概念,讓創作者和資料集持有者,能主動決定其內容是否用於AI訓練。​例如,Bluesky提出的「User Intents for Data Reuse」提案,以及CC參與的IETF AI Preferences Working Group,都是推動這一概念的實踐。透過這樣的「技術標記方式」,創作者能主動加入其對AI訓練的意向,鼓勵這些意向被平台與AI模型遵守,並將這些意向適用於CC授權與公眾授權領域的相關內容。 簡要來說,Creative Commons強調在AI時代,應重新思考和建立新的工具與方法,以補充現有開放授權機制之不足,並推動AI生態系統,能正面、正向的朝向公眾利益發展。 原始文章: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2025/04/09/cc-sxsw-protecting-the-commons-in-the-age-of-ai/ #CreativeCommons #AI #PreferenceSignals #AITraining

歐盟通過具有里程碑意義的《人工智慧法案》

原文出處、作者 Brigitte Vézina, Mark Foster、譯文作者 Rong,使用 ChatGPT 生成式 AI 輔助方案自動化翻譯後人工校潤,併採 CC-BY-4.0 發布。 歐洲議會(EP)在昨天通過了《人工智慧法案》(AIA),為全球首部全面規範人工智慧(AI)的法案。 Creative Commons(CC)過去幾年來一直積極與歐盟政策制定者就《人工智慧法案》(AIA)進行合作,特別是在去年六月的談判中,著作權議題成為核心焦點。在這篇部落格文章中,我們將分享對於條文在多個影響公域的重要方面的高層次評估,以及對未來發展的一些想法。 開源軟體 我們樂見最終的法案條文將部分義務排除於開源 AI 之外,儘管這些排除條款附帶一些條件,並且在整體 AI 背景下以及此法律的具體情境中,「開源」的定義仍存有模糊之處。其他值得注意的正面進展包括:對於「專為科學研究與發展目的開發並投入使用」的 AI 系統給予豁免,以及對於開源的通用型 AI(GPAI)模型在詳細透明性要求方面的豁免。即便如此,這些模型仍需制定一項政策以遵守著作權法,並提供有關模型訓練所使用內容的摘要。 AI 與創造力 《人工智慧法案》(AIA)對於創意產業(以及個別創作者)如何使用 AI 的態度基本上是中立的。根據我們社群諮詢的結果,可以看出一些創作者接受 AI,將其作為創作工具來進一步開發新的創意作品。然而,也有一些人對 AI 對於某些產業的就業影響,以及更具成本效益的數位或虛擬解決方案,與人類創作作品之間的競爭問題表示擔憂。 針對 Chat GPT 的迅速普及,歐洲議會(EP)提出了多項重要條款,其中包括關於著作權的規定。Creative Commons(CC)針對該立法的這一部分,無論在公開場合還是私下,都向政策制定者提供了直接意見,這也直接涉及 CC 的核心使命。 如同所有妥協方案一樣,有關著作權的協議中既有一些正面的進展,也有一些需要進一步反思和改進的部分。《人工智慧法案》(AIA)多次提到歐盟著作權法,特別是《數字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》(CDSM Directive)中關於條文與資料探勘的第 3 和第 4 條。目前已有一些利益相關者呼籲根據 AIA 和近期技術發展,修訂包括該指令在內的相關歐盟法規。 在 Creative Commons(CC),我們期待推動第 3 和第 4 條的實際應用。然而,我們對這些條文所提供的例外規定進行任何根本性修訂,保持謹慎態度。這些規定對於確保著作權制度的平衡至關重要。 下一步,循序漸進的申請過程 預計歐盟理事會將在未來幾週內最終批准該法案,並可能於今年春季稍晚在歐盟《官方公報》中發布。該法案將在發布後 20 … Read More “歐盟通過具有里程碑意義的《人工智慧法案》”